1、商会资源丰富,商会成员中有知名企业家、法律界名人、深圳市政府要员、曾在兴国生活、工作过人员及热心兴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士等热爱家乡、热心社会公益、拥有广泛人脉资源的在深企业及个人。
2、商会平台政府支持。为企业与兴国、深圳两地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对话提供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立健全政企联络与协商对话机制, 推动在深圳的兴国人士相互帮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增进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法律咨询,维护会员、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为企业之间供需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牵线搭桥,向会员优先推介兴国有效益、有前景的招商项目。
5、组织兴国驻深企业、在深圳和港澳地区工作的兴国籍人士和社会各界的联谊活动,为广大会员营建一个高端交流平台。
6、组织商会会员参与社会爱心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
7、商会免费赠送《深圳市兴国商会会刊》。
8、参与商会有关活动、可向商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
9、可以参与由商会向深圳、兴国两地推荐的创优表彰、先进评选活动。
10、可以本会会员名义在国内外开展相关的商务活动、产品与市场信息交流;参加本会有关的国内外经贸代表团的接待、会见和业务洽谈活动;
11、商会协助为企业会员在高等学院或社会单位解决其招工招聘工作,提供人才资源服务。
12、聘请专家学者免费为企业会员提供必要的企业管理咨询培训服务。
13、参加有关经贸洽谈会、展览、新产品/新技术交流会和各类论坛、研讨会、专题会、学术研讨会等解决企业问题的会议活动。
14、商会成员表现卓越的可以参与由商会向深圳、兴国两地推选为政协委员候选人(或政协常委候选人)、人大代表候选人活动。
- 参与由商会组织的招商管理与服务、投资和再投资经营活动、企业融资服务、扶持企业上市、资本运营等。
16、商会网站免费衔接、网站宣传(会员LOGO及产品)、企业策划宣传;
17、颁发商会会员证书或牌匾。
18、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入党,参加商会党支部组织活动。
19、参与商会组织的评选活动,提升企业文化品牌。
20、参与由商会组织的各级经济交流或政府活动。
21、为会员提供多种服务,诸如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咨询服务、法律服务、培训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