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兴国商会入会须知
(入会签署版)
深圳市兴国商会于2014年10月16日经深圳市民政局深民函[2014]1267号文批准成立。为商会有序高效、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根据《深圳市兴国商会章程》等商会文件规定,制定本入会须知。
一、商会口号和宗旨
商会的口号是“深圳市兴国商会,你我的商会,我们的家”;商会的宗旨是“沟通、互助、奉献、发展”。
二、入会条件
(一)申请加入商会,需奉献精神排在首位,主动热心为商会服务。入会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会员个人原籍地须为兴国人士或在兴国工作、生活过,热爱兴国;
3、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4、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入会:
1、会员个人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未终了;
2、企业处于破产整顿期间;
3、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损害商会声誉,被商会除名未逾三年的;
4、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入会程序
1、按规范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通过;
3、缴纳会费(每届会费:会长单位15万元、执行会长单位10万元、常务副会长单位6万元、副会长单位5万元、理事单位5000元、监事长单位6万元、监事单位5000元、一般会员单位3000元)。
4、接受授牌。
四、行为准则
(一)遵守微信群规则
未经允许,不得在商会微信群发布带有商业广告性质或公益慈善募捐性质的信息,否则按照《深圳市兴国商会微信群管理暂行办法》,自愿向商会乐捐1000到5000元不等。
商会微信群信息交流时间上午7:00-13:00,下午14:00-23:00。
(二)遵守值班规则
根据《深圳市兴国商会值班制度》,商会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成员不请假、不调班造成缺勤、迟到、早退的,应向商会乐捐人民币100到200元不等。
(三)遵守商会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五、商会地址,联系方式
本会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三路竹盛花园三期裙楼二楼。
联系方式:0755-23480869
六、附则
本入会须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商会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
为确保会员质量,深圳市兴国商会秉承自愿入会、条件审核的原则,由入会申请人本人及至少1名商会成员介绍人签署本入会须知。介绍人有义务承担入会人员的商会制度普及,也将对被介绍入会人员的后期行为负责。以示均知悉并遵守本《入会须知》及商会各项规章制度。
入会申请人(签字):
介 绍 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